2009年我院招生工作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09-07-15 0:00:00 被阅览数:13494 来源:工艺美术系 作者:
内容摘要: 我院相关政策2009年我院招生工作相关政策一、我院执行今年招生工作的新政策我院严格按照《福建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要求,执行招生政策如下:1、高职单招类,音乐、美术、体育专科批次,文史、理工(高专)批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今年福建省高校招生网上高招...
我院相关政策
2009年我院招生工作相关政策
一、我院执行今年招生工作的新政策
我院严格按照《福建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要求,执行招生政策如下:
1、高职单招类,音乐、美术、体育专科批次,文史、理工(高专)批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今年福建省高校招生网上高招填报高职单招类志愿,音乐、美术、体育专科批次志愿,文史、理工(高专)批志愿时间为8月1日开始至8月12日18时止,高职单招类征求志愿时间为8月17日8时开始至8月17日18时止。
2填报志愿时,考生应该注意:
(1)今年我省实行平行志愿,根据平行志愿的特点,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学校顺序是有梯度,建议考生在高职批次将我院排在A志愿,将往年录取分数低的学校排在后面保底,确保能进档。
(2)“专业服从调剂”扩大考生录取的机会,建议考生填报专业服从调剂。填报专业时,要先了解专业性质,建议考生到我院招生网页上了解相关信息。
(3)考生电子档案投放比例为1:1.
(4)若在批次录取过程生源不足尚有剩余计划,考生今年不再征求志愿,待开学后实行补录,补录填报志愿时间为9月下旬(待省高招办公布)。
二、我院今年招生的录取规则:
1、采取分数优先,全面考核,综合评价,非艺术类考生按投档总分,艺术类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报考我院的考生,专业安排将根据“专业清”模式,即按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安排专业,对第一专业上线数未达到计划数的专业按专业顺序递补。
三、我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我院设置“动感杯”新生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动感杯”新生奖学金,新生入学时发放。
具体情况如下:(1)一等奖学金3000元。须A志愿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报到的理科第1名、文科第1名的考生;
(2)二等奖学金1000元。须A志愿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报到的理科前2-7名、文科前2-3名考生;高职单招成绩居各类别第1名的考生;
(3)三等奖学金500元。须A志愿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报到的理科前第8-14名、文科前第4-6名考生;高职单招成绩居各类别前第2名的考生。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1、优秀学生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3)国家政府助学金:3000元/人(特困生)
(4)国家政府助学金:1500元/人(贫困生)
   (5)院内奖学金:一等:1200元/人/年, 二 
等:600元/人/年,三等:300元/人/年。
(6)各类单项奖
(7)社会扶贫助困基金
四、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惠政策:
为了帮助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采取以下办法:
(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通过“政府助学奖金”资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优良的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困难补助,一年按在校10个月计算、发放补助额,对其中“特困生”每人每月补助150元;贫困生每人每月补助100元;
(3)学院对贫困生实行减、免、缓交部分学费政策;
(4)通过学院牵头联系企业、公司,利用寒暑假期间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勤工俭学;
(5)在院内设置岗位,让学生在学院内勤工俭学。
五、我院今年新开设的艺术设计专业录取原则
我院今年新开设艺术设计专业,该专业是省政府为支持莆田市推动传统工艺美术产业发展,加快培养急需的工艺美术专业人才而批准开设新专业,仙游是“中国古典工艺家具”之都;是全国最大的木雕生产基地和三大红木古典家具生产基地之一,学生就业前景广阔,毕业生可以在当地各类家具和雕刻企业,从事家具设计与制作、雕刻设计与制作、生产管理、销售等工作。录取方法: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六、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什么要求和条件?
1.申请条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①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⑥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2.申请材料。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②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③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④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 申请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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